【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丁仲礼:提高履职水平,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
连日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高度关注、持续热议中共二十大,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大家纷纷表示,要紧紧围绕中共二十大绘制的宏伟蓝图、确立的奋斗目标和作出的战略部署,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主动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即日起,“统战新语”陆续刊发各民主党派中央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学习心声。
举世瞩目的中共二十大于近日胜利闭幕。大会圆满完成总结过去工作,明确今后党和国家前进方向、奋斗目标、行动纲领,选举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重大使命。中共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选举习近平同志为党的总书记。对此民盟衷心祝贺,坚决拥护。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盟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精神实质,深刻把握核心要义,把全盟同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二十大精神上来,自觉肩负起新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和崇高责任。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充分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人民的必然选择。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努力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切实承担起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的政治责任。
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诚信奉者和坚定实践者
中共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航掌舵,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踏上新征程,开启新目标,我们将带领全盟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在全盟迅速开展学习中共二十大精神热潮,自觉地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诚信奉者和坚定实践者。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共二十大报告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鲜明特色,为中国实现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和道路。中国式现代化对内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外推进世界和平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为世界贡献了中国方案、中国智慧。
民盟将按照中共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把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与提升民盟履职能力紧密结合起来,传承“奔走国是,关注民生”的优良传统,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高履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 作者:丁仲礼 系民盟中央主席)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李松被“双开”******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跑官买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房产、股票;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办理银行贷款、发行融资理财产品、批准评估机构准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李松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背组织原则,跑官买官,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为官不廉,以权谋私,将银行贷款资源作为中饱私囊、攫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松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松简历
李松,男,汉族,1968年6月生,湖北黄梅人,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6.07—1990.08 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学习
1990.08—1995.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科员
1995.01—1996.05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副科长
1996.05—1999.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科长
1999.04—2000.08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营业室科长
2000.08—2003.07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信贷经营处科长
2003.07—2005.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5.04—2006.07 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农垦支行行长
2006.07—2006.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
2006.12—2008.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2008.12—2009.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2009.01—2013.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
2013.04—2016.0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6.02—2019.06 龙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9.06—2022.05 龙江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2022.05—2022.06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2022.06—2022.07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2.07 免职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